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盛行,引發洗錢防制疑慮,
為防堵洗錢漏洞,金管會與法務部會商達成共識,虛擬貨幣納入洗錢防制管理的範圍,將以加入自律組織業者為對象,目前有近廿家,包括虛擬貨幣平台業者及交易所,超商則不在直接納管範圍內,將在下半年後上路。

 

未來依洗錢防制法納管,直接將虛擬貨幣業納入反洗錢管理,比透過銀行管理更直接有效。經過多次研商後,金管會與法務部已達共識,虛擬貨幣業者納管範圍,將比照融資性租賃業作法,以加入公會者為納管對象,因虛擬貨幣業沒有公會組織,因此以加入自律組織為對象,較為明確。只要是加入自律組織,參與虛擬貨幣發行、銷售者都須納管。根據相關部會敲定的納管範圍,包括從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、交易所,及STO(證券型代幣發行)以外的ICO(首次代幣發行)的業者,只要加入自律組織都是納管對象。

 

至於超商,民眾到超商購買虛擬貨幣,超商等於是幫虛擬貨幣業者做代收付的通路,不是虛擬貨幣業,因此不在直接納管範圍內,未來可由虛擬貨幣業者自行管理。例如虛擬貨幣業為符合金管會訂定的洗錢防制規定,可透過代收付契約去約束超商,訂定每人每天可用現金購買虛擬貨幣的限額等加以控管,不致成為反洗錢的漏洞。

 

 

 

心得:

很符合趨勢走向的政策 不過台灣法律一向只是擺好看的

至於實效如何 讓我們看下去~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¥韓國女婿★    的頭像
    ¥韓國女婿★

    ◤ U & I ◢

    ¥韓國女婿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